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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卡飞来横财刘全平法庭辩理

2000-03-14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3月13日讯(记者 陈君)北京市首例信用卡纠纷案今天下午在宣武法院开庭。北京市民刘全平被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告上法庭,理由是银行误把别人的钱打到刘的卡上,让她退她却不退。

据原告工商银行介绍,1999年7月8日,储户蔡某来行办理牡丹卡存款业务,存款金额为605.6元,工作人员在操作时,误将蔡的牡丹卡尾号“07”输成“70”,使这笔钱转瞬间进到刘全平女士的帐户上,大约5个月后银行发现差错,多次与刘联系要求其将不当得利归还,但均被刘拒绝。无奈,东城支行一纸诉状将刘告上法庭,要求刘归还605.6元及利息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。

刘女士说,她并非不想还钱,作为信用卡持有人,她曾要求银行向她出示有关对帐单,如果对帐单上的确如银行所说有这笔款,她将如数退还,但银行至今没向她出示确凿的证据,凭什么说她帐户内有600多块,没有证据她不能接受。此外,银行不是上门赔礼道歉,而是多次把电话打到单位,以至一些同事和领导认为她就是要昧了这笔钱,使她受到伤害。因此,过错是由银行工作失误造成的,一切责任应由其承担。

据宣武法院有关人士透露,因使用信用卡而导致的类似“串户”纠纷时有发生,储户如不及时上机查询,核对卡的底数,有时根本发现不了。法院在调查中发现,银行方面由于计算机中、英文转换不便,也很难在操作时发现差错,这为后来解决纠纷带来许多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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